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之林觉民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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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之林觉民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之林觉民故居保护修缮
工程(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南后街西侧北口,与杨桥路交汇处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修缮范围包含正座及南侧紫藤书屋占地面积373.4平方米(正座占地面积259平方米,紫藤书屋占地面积114.4平方米)建筑面积314.7平方米(正座建筑面积222.3平方米,紫藤书屋建筑面积92.4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986078元,K值为10%,发包价为8963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文物保护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之林觉民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承担(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8607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建 干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文物保护施工资质业务范围限定古建筑)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 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3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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