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固原市分公司5G+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固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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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中国联通固原市分公司 5G+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 年中国联通固原市分公司 5G+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5-D-C1035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固原市分公司5G+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建设数据标注基地,主要服务内容包括①训练平台的定制开发服务;②基地的整体装修服务。
1.3 采购预算:370.84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
1.5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6 服务期限: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12 个月。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 序号 | 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 (万元) |
| 1 | 标段一 | 训练平台的定制开发服务 | 147.17 |
| 2 | 标段二 | 基地的整体装修服务 | 223.67 |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45.6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标段二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21.4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 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项目业绩。
标段一:承接的任意一份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
标段二:承接的任意一份装修类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4(适用标段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一项: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 号》方案,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5(适用标段二)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日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
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8)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日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9)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日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
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
期内;(11)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
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12)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
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13)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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