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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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普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B0120250502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普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发生的单个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批量诉讼、仲裁、执行案件,以及专项非诉讼案件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代理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依法维护本社合法权益。即负责本社诉讼案件的诉前保全、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包含诉讼中的反诉)、执行(包含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工作,并负责取得案件的终本裁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展1年)。;2.5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2.6项目预算:约100万元;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若投标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允许其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在本单位。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4信誉要求:
3.4.1律师事务所无重大负面信息,且在近三年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
3.4.2网站查询
(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进行查询;
备注:上述网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进行违法分包、转包【提供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如下(请详细阅读获取方式并按步骤进行操作):
4.2.1首次登陆: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进入公告列表,并填报投标人基本信息,请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
4.2.2上传资料:点击公告列表进入详情页面,在详情页底部即可“获取文件”,填写信息并上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提交成功后请联系项目工作人员确认,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通过后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发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填写无误后回传。
4.2.3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3 17:00附件下载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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