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中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406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49.34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南路17号-1层-101、13层1306
中标金额:249.342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需解锁 | 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南路17号-1层-101、13层1306 | 911101086669130178 | 249.342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6.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需解锁 | 1 | 249.342万元 | 249.342万元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项目用途: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的早餐、午餐、晚餐及法定节假日为办公区内加值班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光晓、曹龙胜、周维星、李玉兰、栗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9473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报酬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发改价格[534] 号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路 8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