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东整备库区股道自动化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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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东整备库区股道自动化改造工程( 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GCHDJL-2025-0526-GK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东整备库区股道自动化改造工程(EPC) 已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东整备库区股道自动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等项目的批复》上铁计统函〔2025〕322 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技改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与学翰路交叉口孙郢路 1 号
2.2 项目内容: 将蚌埠东整备库区内道岔(含电化局南京维管段 G1# 、 G2# 、 G3# 道岔)共计 37 组道岔纳入股道管理自动化系统控制,相应增设调车信号机等设备,并新建信号机械室等房屋,配套电力、给排水、通信信息、消防等设施。
本项目包括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东整备库区股道自动化改造工程( EPC ) 设计和全部工程施工,包括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服务内容。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7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投标人具备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经验及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 企业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条资质 之一 :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或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具有铁路技改工程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 业绩。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建造师证书要求: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 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 须具有 2024 年 09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人员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01 月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铁路技改工程或类似 项目 工程 ( 设计、施工、总承包均可 ) 业绩, 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
5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 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 及以上 职称,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1 )人员职称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须具有 2024 年 09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 3 ) 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 施工 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 保关系。
1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 2024 年 09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 4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 参与本项目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 、 施工 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 主要人员 ) 上岗前 须 具备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 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2021年和2022年度和2023年度 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9 )投标人 2022 年 01 月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10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
( 11)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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