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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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CZB(04)-2025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 万元,招标人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设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面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面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2023 年度或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提供近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①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③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平面设计服务能力,有金融机构类似项目的平面设计服务经验和案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7:00附件下载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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