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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新区产学研系列活动服务外包项目-外地产学研系列活动采购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5-05-22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南京建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5-JSQC-C2025-0017

项目名称: 2025年高新区产学研系列活动服务外包项目-外地产学研系列活动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陆拾万圆整(¥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深入了解需求,精准匹配资源,大力推介建邺优质的营商环境 , 提供 不少于 4 场 的 外地产学研系列活动 。

合同履行期限: 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江苏政府采购网”主页“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登陆“信用南京”或“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采购人登录界面,点击“新采购人注册”;

( 2)在“新采购人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采购人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

注:

( 1)第(一)项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2) 投标人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3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第(一)项第1条 -第(一)项第5条 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指: 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4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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