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宁夏联通综合代维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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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2025-2027 年宁夏联通综合代维服务集中招标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3496),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光缆线路:基站、室分、微站、一级干线、二级干线、汇聚、承载网联通自有光缆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故障处理、巡检、维护等工作。包括杆路、管道、综合配线架、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纤等。
(2)无线网:基站、室分、微站联通自有的无线网设备、传输设备、汇聚设备、承载网设备、天馈系统、动环监控、空调、电源配套等设备设施(不包括高压及土建部分)的故障处理、巡检、维护等工作。
(3)家庭宽带与大客户:联通自有的家庭宽带与大客户光缆线路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故障处理、巡检、维护等工作。包括杆路、管道、综合配线架、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纤等(不包括入户皮线光缆、固定电话及固网终端)。
(4)综合机房:联通自有的综合业务接入机房、汇聚机房、核心机房的无线网设备、传输设备、汇聚设备、承载网设备、动环监控、空调、电源配套等设备设施(不包括高压及土建部分)的故障处理、巡检、维护等工作。
(5)资源支撑业务:负责资源管理,实行集中录入、管理与配置,保证资源数据的准确性。
1.2 项目预算:26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1.3 框架协议执行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或框架协议执行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如框架合同执行期结束时份额执行比例过低,框架合同可延期,但总执行期不得超过 36 个月。
1.4 保修期:迁改工程免费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1.5 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中国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
1.6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规定的标准,验收服务质量合格。
1.7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相应技术标准。
1.8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代维费折扣率 K1 最高投标限价为 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迁改工程施工费折扣率 K2 执行招标人最新集采结果,为不可竞争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1 份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类似通信工程相关的代维或维护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采购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含税金额或订单累计金额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4)一份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2.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资质变更的,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如证书已到有效期,须提供相关延期证明文件。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2)项目总负责人 1 名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名(共五个地市,每个地市 2 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晰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 2024 年 7 月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扫描件或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 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
执行事务合伙人,以投标截止之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
权的投资方,以投标截止之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8)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9)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11)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12)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
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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