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疆项目部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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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本次招采范围详见SRM 中物资需求计划清单(附件)。
1.2 报价要求:按分项报价明细中逐项进行报价,如有遗漏按废标处理。
1.3 交 货 期:按招采人通知分批交货,收到发货通知后7 天内到货。
1.4 交货地点: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项目部分公司驻地)。
1.5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装车、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6 有效期:自合同生效后12 个月内有效。
1.7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按月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 50 个工作日内付90%的合同款,留10%质保金,无质量问题12 个月后一次付清。
1.8 结算方式:按到货数量乘以单价进行月度结算,电汇,商业承兑,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年限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注册资本金800 万元及以上;
2.2 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3 具有招采涉及货物经营资质及范围的公司(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2.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经贸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采项目投标;
2.7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2.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行为;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A).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7 17:00附件下载
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疆项目部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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