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桥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更正公告22025
安徽
肥东县桥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5ADDFN00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肥东县桥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5 年 5 月 16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 202 5 年 5 月 26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疑问 1:关于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疑问。建议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回复: 根据《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供应商业绩”的疑问。建议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养老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回复: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需负责肥东县桥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人员等养老对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关爱、临终关怀以及食堂运营、安保服务、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保等服务工作。核心服务内容是对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和管理,故要求供应商具有养老机构运营业绩与本项目相适应,按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 3: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履约评价”的疑问。
回复:业绩甲方履约评价可客观反馈供应商过往项目执行情况,从合同执行、服务质量、应急响应、技术能力等多个维度评估其实际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故按磋商文件执行。
采购文件中与本 公告 不一致的,以本 公告 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 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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