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凉山盐源1023.75MW风光项目环水保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
-凉山州
(招标编号: CHDTDZ151/17-QT-003 )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凉山盐源1023.75MW风光项目环水保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 凉山州盐源县
2.2 项目规模: 光伏总装机容量 640MW、风电总装机容量383.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预计18个月,直至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合格。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环保监理 - 环水保监理服务 (CHDTDZ151/17-QT-00301): 四川华电凉山盐源 1023.75MW 风光项目环水保监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保监理-环水保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认定的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
9.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项水土保持监理服务业绩(在实施或已完成业绩) ;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项环境保护监理服务业绩(在实施或已完成业绩) ;
若单个合同内容包括第(1)、(2)项业绩,可视为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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