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聘用保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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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聘用保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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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需解锁 | 发布时间: | 202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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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4-00026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聘用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用保安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169-2号3门
中标(成交)金额:2,276,400(元)
评审总得分:9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用保安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聘用保安服务项目(C05040100公共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完成街道规定区域内的值守和巡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实行区执法局和街道双重管理模式进行24小时监管加强执法力量,弥补执法力量不足,形成执法、街道、保安公司三方协调配合模式,严厉查处辖区市容整治、散流体排放、拆违控违、抗霾攻坚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服务要求: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拟招聘一家经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保安公司,为本项目配备50名服务人员,其中保安人员49名、内勤人员1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即先签一年合同,在一年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良、管理措施得当,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可续签两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 执行勤务时,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配备执法记录仪,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完成采购单位交代的临时工作。 配合、协助执法人员做好相关工作,保安人员不具有执法权。 完成街道规定区域内的值守和巡查工作。 劝导、说服和及时反映在执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朝蓬、于东业、辛延哲、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用保安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