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支行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
-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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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支行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支行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支行室内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路以东、麒麟路以北(锴鑫.尚御尊城恒郡6栋)一、二层
2.3 规 模:装修施工面积397.36㎡(其中一层局部201.18㎡,二层196.18㎡),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92276.17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支行室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6个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2 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人证合一,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3.6 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7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
3.8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与集采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
3.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0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3.11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2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在该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
3.15其他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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