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后评价服务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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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鲁新煤矿矿井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确保山东能源专家组评审通过。
具体要求见下表:
| 标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 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 鲁新煤矿 | 285000 | 含 6%增值税 率 |
结算付款方式: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并通山东能源集团验收审核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甲方根据资金计划情况进行挂账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电汇。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5 年及以上,其他编制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2.4 业绩要求:无;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资金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9 17:00附件下载
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后评价服务询价采购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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