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询比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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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
1.2 项目编号:GN2025-12-3616
1.3 工程地点:淮北市
第三方开展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评审等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另附)。
1.5 标段(包别)划分:共分8个包,供应商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标包参与报价,允许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 01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 |
| 0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
| 03 | 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
| 04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
| 05 | 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报告编制 及评审 |
| 06 | 内涝水位分析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
| 07 | 鸟类迁徙通道和迁徙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
| 08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评审 |
以上报告如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的,供应商应取得相关批复,报价时包含在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服务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计划工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服务业绩(服务业绩应与所投的标包内容对应,提供合同,合同须包括签章页、服务内容页;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2.3 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提供承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3.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9 14: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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