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470号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卫采招标-2025-6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及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16,000.00元
最高限价:1216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1 | 平公资采2025470号-1 | 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及设备采购项目 | 1216000 | 1216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及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报告厅座椅、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话筒、音箱、调音台、固定染色灯、影视灯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5.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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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或网上截图)
3.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查询资料及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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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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