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CG-H25 140 -SHDL
2.项目名称: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75 万元
4.最高限价: 75 万元
5.采购需求: 采购建设新媒体工作室所需的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符合实施条件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2.1.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 本项目专门面向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1.3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8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