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城乡仓储及现货集散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重庆
南川区城乡仓储及现货集散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川区城乡仓储及现货集散中心项目 已由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404-500119-04-01-61658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悦鸿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通过购买位于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100号的闲置资产(建筑面积共计88504.77平方米)并装修改造,形成具备常温、冷冻冷藏等仓储功能商品集散中心(平急两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工程,设备安装改造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0452.84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585.39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 12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61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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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