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青山张圩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余资金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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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青山张圩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余资金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YJS-ZFCG-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青山张圩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余资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91253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智能育秧中心室外沥青路项目;主要是对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智能育秧中心室外,全长约871m路段进行白改黑整治提升。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青山张圩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余资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青山张圩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余资金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可代替相关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4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7:00附件下载
2024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青山张圩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结余资金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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