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项目概况 吉林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 )线上获取 采购文件 ,并于 2025年07月07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5]-00236号-1 ;
2.项目名称: 吉林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0元(人民币);
5.招标内容: 完成吉林市城市体检,编制体检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8.服务时间:2年;
9.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服务地点:吉林市;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号);
(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8 )本项目 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 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3.8 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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