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901]FJGFLGC[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路8号赤星工业园6号楼3层302 | 531,900.00元 | 95.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 | 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 | 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 | 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 | 服务期:3年 | 年 | 验收合格 | 531,9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建国 |
|---|---|
| 评审专家: | 陈美春 、 林穗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需解锁福鼎分公司,账号:201000201013330,开户银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1号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0.79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 福安市鹤山路89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