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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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招标编号:JG2025-SX-0996)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招标人: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5-SX-0996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G2025-SX-0996
2.5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高科四路以西, 高科五路以东,星火大道以北,纬一路以南
2.6 建设规模: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东南侧,南侧距渭河约 2-3km,东侧距离高新区管委会约400米。本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期)分厂前区和生产区两大部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硬质铺装、小品工程、篮球场、景观灯光、灌溉系统、附属设施及标识导视等。
2.7 投资估算:20270840.30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具备以下任意一项任职资格即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等执业资格或具备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设置,不得兼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包括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含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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