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联-2025-2030年重庆市儿童公园智慧园区智慧安防设备及综合服务采购项目(ZL-两江)采购公告
重庆
重庆智联 -2025-2030年重庆市儿童公园智慧园区智慧安防设备及综合服务采购项目(ZL-两江)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智联 -2025-2030年重庆市儿童公园智慧园区智慧安防设备及综合服务采购项目(ZL-两江)
1.2采购项目编号: dxzb-06-2025-B1452
1.3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本 项目 预估含税总金额 2009996.67元(预测增值税税率如下,实际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税率为准):
| 序号 | 类型 | 服务内容 | 采购含税 价 (元) | 采购不含税 基准价 (元) | 税率 |
|---|---|---|---|---|---|
| 1 | 设施设备类 | 安防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 173501.14 | 153540.83 | 13% |
| 广播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 64996.00 | 57518.58 | 13% | ||
| 机房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 478159.95 | 423150.40 | 13% | ||
| 网络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 234121.31 | 207187.00 | 13% | ||
| 巡更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 9322.50 | 8250.00 | 13% | ||
| 其他及辅材(详见技术规范书) | 462083.05 | 408923.05 | 13% | ||
| 设备设施类小计 | 1422183.9 5 | 1258569.86 | 13% | ||
| 2 | 设备调试服务 | 采购设备的的调试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287800.60 | 271510.00 | 6% |
| 3 | 彩绘服务 | 南北区彩绘涉及及彩绘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50012.05 | 141520.80 | 6% |
| 4 | 运维服务 | 5年基础运维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150000.07 | 141509.50 | 6% |
| 合计(元) | 2009996.6 7 | 1813110.16 | -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 包 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 ;标包二: / ;
“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 成交 供应商 数量及 成交 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及彩绘服务。
2.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运维服务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5硬件质保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
2.7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5年运维服务期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备 2022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含信息化/智能化设备销售业绩或系统集成服务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3上述业绩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 制造商 /代理商/经销商
本项目主要响应产品(星光级网络枪机, ip网络控制主机)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但必须按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 1)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对应设备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 2)代理商/经销商参加的,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明材料,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任意一种设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若同时响应均做否决处理;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2个及以上代理商响应的均做否决处理。
3.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 其他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
( 1)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且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 2)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 3)本项目拟响应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加星条款的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备查,如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作否决本次采购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或解除本次采购合同处理,并按照采购人供应商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7 控股管理关系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8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说明: 采购人及评审委员 (或谈判小组)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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