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贵阳贵安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贵阳贵安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贵阳贵安2025年城市形象宣传在国内主流报纸、新媒体平台传播推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唯一机关报,是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日报。《人民日报》承担着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使命,受到全党、全国的极大重视和广泛关注,是城市形象宣传和发展成果展示的优质平台。
(二)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社全资公司,全权负责《人民日报》及相关广告业务发布。人民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系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贵州省设立的唯一分支机构,独家授权负责《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在贵州区域的广告代理业务。其所能提供的服务与贵阳贵安宣传推广定位高度契合,凭借丰富的渠道资源和整合能力,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贵阳贵安宣传推广和影响力提升提供不可替代的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人民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进行协商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人民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B单元13层9号【新华办事处】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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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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