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医用试剂采购(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附件下载
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医用试剂采购(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台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广泽中心 8楼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A)招-78-20250526A。
2.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医用试剂采购(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7.7304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7.7304 万元。
6.采购需求:
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采购医用试剂 1 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7.质量标准:所供产品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磋商文件以及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标次,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
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7V
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今
1.2.2 供应商须提供2024 年或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则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 年1 月至今任意6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 年1 月至今任意6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书)
1.6.2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1.6.3 供应商若成交,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②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③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②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3 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依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30 17:30附件下载
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医用试剂采购(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