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周转料租赁招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 周转料租赁招标采购项目
( 二次 ) 公告
(编号 : STDGGS-ST25-023-1 )
一、招标条件
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现就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 -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周转料租赁招标采购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二、 租赁内容 :
包件 1(单一包件):计划租用钢支撑(工32a围檩 Q235B)、拉森钢板桩(Ⅲ型6m、Ⅲ型9m、Ⅳ型12m、Ⅳ型15m)等周转材料一批,详见租赁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
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开具13%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一般纳税人 。
2.质量保证及供应能力要求:能提供主要物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材合格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具有可供本项目物资的供应能力(不限于自有物资)。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来与本租赁招标项目同类或相近物资的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
4.履约信用要求: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不接受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未被深土公司管内列入黑名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公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 本次采购项目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请使用公对公账户汇至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 、 包件号 (如 STDGGS-ST25- 023-1包件1 )工本费,不接受个人名义支付、现金等其他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9日18时00分 通过线下或 将投标 报名资料 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 ( ) 进行报名,报名所需资料: ①投标 报名表 (见附表); ② 缴费凭证 ( 银行回单 ); ③ 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所持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 招标文件 将以电子邮件形式 , 根据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中心支行
帐 号: 4405 0177 9353 0000 0652
五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5日15时30分 (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
授权书、身份证原件 等 出席开标会。
八 、 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九、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再次缴费,但 仍须 重新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到我司邮箱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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