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黑龙江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G0000G25062401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鹤发改投资【2024】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南山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鹤岗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山区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小区地下排水管线717米、小区硬化及道路维修6700平方米、庭院绿化200平方米、路灯14盏、公共座椅14个、台阶修复8.5立方米、坡道修复10.5立方米、通讯线入地(弱电线配套)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65日历天;(注: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8招标控制价:2,983,937.8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判决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2 0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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