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环保气体分析小屋
福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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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
目环保气体分析小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JS286/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主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副产硫酸铵2.8 万吨/年、硫酸钾0.8 万吨/年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2023 年 8 月启动初步设计,2026 年 6 月建成中交,2026 年 11月投入试生产
招标项目: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环保气体分析小屋
货物名称及数量:环保气体分析小屋,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仪(环保VOC)、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仪(环保CEMS)、分析小屋,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主要技术规格:环保气体分析小屋,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仪(环保VOC)、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仪(环保 CEMS)、分析小屋,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质保期:货物投产使用之日起18 个月或交货验收合格后24 个月,二者以先到期者为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期:2025 年11 月30 日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至2024 年度任意连续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石油化工、煤化
工、核电等易燃易爆环境下:
(1)投标产品(环保VOC)至少具有1 项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2 套。(2)投标产品(环保CEMS)至少具有1 项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2 套。注:可提供1 份业绩同时或2 份业绩满足(1)、(2)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情况表
合同首页
合同供货页(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合同签章页
合同发票
其他: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发票。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提供相关技术附件、用户书面证明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不清晰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扫描件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30 20:00附件下载
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环保气体分析小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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