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卢医镇中药材基地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56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卢医镇中药材基地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镇财采购JC-2025-56-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镇平县幸福路南段西侧101号 | 1,441,239.73 | 元 | 评审总得分:76.4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卢医镇中药材基地提升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胡海燕 | 豫24120215110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勇、高彬、朱小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2,30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
联系人: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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