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四个生产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22/22-QT-04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四个生产服务类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 目地址 : 新疆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866号
2.2 项目规模: 2*35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机冷塔地埋管道防腐改造 标段: 拟定服务期限为202 5 年 4 月 16 日-202 6 年 9 月 30 日分两个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施工,地埋管道的更换需结合机组停机进行施工,工期必须服从于开、停机 时间(以招标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机械通风冷却塔节能增效自动冲洗系统改造 标段: 本工程计划于202 5 年 8 月 1 日开始,至202 5 年 9 月 30 日结束, 工期 60天(具体以招标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1 号及 2 号汽轮机中主门活动试验改造 标段: 拟定服务期限为202 5 年 4 月 16 日-202 5 年 9 月 30 日( 分别在1、2号机组停机的两个不同时段进行,总工期45天 )(以招标方 通知的时间 为准); 1 号及 2 号汽轮机抽汽逆止门定期活动试验装置改造 标段: 拟定服务期限为202 5 年 8 月 21 日-202 5 年 9 月 30 日( 分别在1、2号机组停机的两个不同时段进行,总工期45天 )(以招标方 通知的时间 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具体为 :
( 1 ) 设备检修、维护 -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机冷塔地埋管道防腐改造 (CHDTDZ022/22-QT-04301):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1 、 2 号机冷塔各扇段新建地下水降水系统集水井 2 座;更换地下受腐蚀管道的进、回水和排水管道;拆除旧管道及环保回收;约 490 余米管道拆除、 3PE 防腐层、主管线实施内部结构修补、除锈、母材焊接修补,并作环氧树脂衬里。管道焊接、拍片;构筑物防水堵漏、阀井处制作安装防水套管。阀门井做防水堵漏。泵房穿墙处渗漏及地下阀池渗漏修补堵漏;土方开挖回填;管沟开挖 2-5m 机械人工倒运。土方回填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夯实,压实度达到 95% 以上,对于不适合用于回填的原土,采用换填或改良的方式处理等工作(总价合同)。
(2) 其他技术改造 - 机械通风冷却塔节能增效自动冲洗系统改造项目 (CHDTDZ022/22-QT-04302): 本项目对 1 、 2 号机组根据现有的机械通风冷却塔扇区内部结构布置,结合克拉玛依公司机械通风冷却塔冲洗需求,完成自动冲洗系统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等工作,包含安装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焊接材料、工器具、起重设备、吊车、脚手架搭拆、土建施工、标准化布置、接线调试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固定总价合同)。
(3) 其他技术改造 -1 号及 2 号汽轮机中主门活动试验改造项目 (CHDTDZ022/22-QT-04303): 本项目对 1 、 2 号汽轮机中主门活动性试验改造,包含对中主门操纵座,油动机进行改造,部分油管路进行改造。包括该设备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工作。(固定总价合同)。
(4) 其他技术改造 -1 号及 2 号汽轮机抽汽逆止门定期活动试验装置改造项目 (CHDTDZ022/22-QT-04304): 本项目对 1 、 2 号机组各段抽汽逆止阀进行改造,拆除一至六段抽汽逆止门、左右侧供热抽汽逆止门及高排逆止门原有电磁阀、过滤减压阀及电磁阀与气缸间的管道和原电磁阀支架,加装新配套的抽汽逆止门活动试验电磁阀、支架及双过滤减压阀组件,包含检查活动试验电磁阀各动作是否符合要求等工作。(总价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机冷塔地埋管道防腐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2 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管道安装合同业绩;
(2)管道防腐合同业绩;
(3)管道保温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技术改造-机械通风冷却塔节能增效自动冲洗系统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9.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2 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空冷系统安装;
(2)空冷系统改造。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技术改造-1号及2号汽轮机中主门活动试验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9.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2 项合同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汽轮机汽阀改造业绩;
(2)EH 系统设备检修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技术改造-1号及2号汽轮机抽汽逆止门定期活动试验装置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2 项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抽汽逆止门定期活动试验装置改造业绩;
(2)抽汽逆止门定期活动试验装置供货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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