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营销活动用品采购项目(标段一食品类)(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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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 2025 年客户营销活动用品采购项目(标段一:食品类)(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对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2025 年客户营销活动用品采购项目(标段一:食品类)(二次)(项目编号:202501187/0724-2520KM142101(0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2025 年6 月19 日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提出的异议。针对异议内容,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复核,并形成了最终的复核结论。根据复核结论,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内容变更如下:
一、评审结果(复核):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最高单价限价表,各单项统一折扣率为81.8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大米、油、食用盐、五谷杂粮套盒税率为9% 其他产品税率为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覆盖昆明分行辖内所有营业网点;交货期: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需求后,7 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时间。结合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要求,采用分批次供货。当调整供货时间的情况发生时,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变化;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若采购有效期内,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早于合同终止日,则按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作为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最高单价限价表,各单项统一折扣率为79.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盖昆明分行辖内所有营业网点;交货期: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供货 作日内送 招标五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时间。结合云南红塔银行昆 分行 要求, 采用分批次供货。当调整供货时间的情况发生时,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 利义务关系不发生变化;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 REL ,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若采购有效期内,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早于合同终止日,则按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作为合同终止日期)。
二、投标被否决单位及被否决原因
(1)投标被否决单位:昆明曦晨商务有限公司、云南互烁商贸有限公司;
(2)被否决原因
①昆明曦晨商务有限公司被否决原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昆明曦晨商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税率明细表中第39 项牛奶套盒、第42 项腊味套盒、第43 项组合装熟食套盒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均填报为“13%/9%”,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以上3 项均存在2 个报价。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1.1 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的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该单位否决该单位的投标,不予通过形式评审。
②云南互烁商贸有限公司被否决原因: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云南互烁商贸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承诺的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投标被否决条件”的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否决云南互烁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该单位不予通过否决性条件评审。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四、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
五、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现场递交异议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接受异议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御府中央小区(A2-1/3 地块)D 塔
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 号16-18 楼
执行机构:需解锁昆明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 号(春城路与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16 楼
联 系 人:廖洁、李鸿鹏、苏怡、吴帅达、程小彩
电 话:需解锁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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