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有限公司温县分公司汽车衡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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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有限公司温县分公司汽车衡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有限公司温县分公司汽车衡购置项目己审批、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有限公司温县分公司汽车衡购置项目
1.2谈判编号:03-06-04E-2025-D-F-E14524
1.3采购范围:汽车衡两台,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要求”
1.4供货周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本谈判文件指定的供货要求。
1.6质保期:1年。(自安装验收完成之日起算)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衡”有效期内入围企业。
2.3、财务要求:2023或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gov.cn/shixin/)查询企业(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以现场代理机构核验查询为准);
(2)供应商被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提供承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3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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