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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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120035095t2cjscdw)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咸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空港美术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崇文路以西、崇仁路以东、金光路以南、兴教大街以北。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规模约29031.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0万平方米,主要新建为商业及相关附属建筑。2.3项目总投资额:96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82000000元)。2.4计划工期:960日历天。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120035095t2cjscdw001;标段类型:EPC;2.6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11.70万平方米,单体建筑最大层数18层,最大高度64.4m,最大跨度9 m,单体建筑最大面积23613.03m²;具体范围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峻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7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要求的设计及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7)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8)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③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附件下载
合范福星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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