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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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LZB2025-12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9.324万元,招标人为石泉县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非联合体谈判声明或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8 17:00附件下载
石泉县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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