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河流水质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A)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150 2.项目名称:宝安区河流水质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 3.项目预算:1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 宝安区河流水质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宝安区河流水质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者是经总公司(分支机构所属的独立法人)出具愿为其参与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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