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兴隆镇王河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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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兴隆镇王河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 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兴隆镇王河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5〕102 号文《关于西吉兴隆镇王河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600 万元外,其余由县级配套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硬化2.5 米宽水泥混凝土巷道 4106.46 米,硬化面积10574.13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30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15 厘米厚水泥混凝土、15 厘米厚级配砂砾。零星水泥砖铺地面17321.52 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19 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6 厘米厚水泥砖、3厘米厚水泥砂浆、1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修建防洪渠912米、排水明渠2115米。安装混凝土道牙5446米,砖砌护坡2775.2平方米,修整土坡坎718.36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兴隆镇王河村,具体位置由我镇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主管 部门结合相关乡村村庄规划确定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1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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