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西藏
-阿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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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ZXZ-2025-
067】。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8个摄像头、8个鹰眼支架、1个网络硬盘录像机、5个8TB硬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包含安装调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2400万270度高空球型鹰眼 | 8 |
| 2 | 鹰眼支架 | 8 |
| 3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1 |
| 4 | 8TB硬盘 | 5 |
1.6采购预算金额:预估含税金额为244984.00元,不含税金额:2168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金额为244984.00元,不含税金额:2168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8个摄像头、8个鹰眼支架、1个网络硬盘录像机、5个8TB硬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包含安装调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2400万270度高空球型鹰眼 | |
| 2 | 鹰眼支架 | 8 |
| 3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1 |
| 4 | 8TB硬盘 | 5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1个月。
2.4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如为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3.2产品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拆封的产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3 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监控设备销售或安装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同或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且在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详细评审项评分,资格审查与详细评审项中上传同样业绩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对应评审项,否则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6月1日起)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
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全国级/西藏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不同供应商在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以评审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6 关联关系: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 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
3.9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2400万270度高空球型鹰眼)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评标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2400万270度高空球型鹰眼)规格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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