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BOG管线改线设计采购招标文件(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
河南
-周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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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BOG 管线改线设计项目进行二次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BOG管线改线设计(二次)
2.2项目概况: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BOG 管线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现有BOG中压输气管道线路水平长度约为1.93km,线路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为 0.4MPa,管道材质为 PE 管。本次 BOG 改线工程需新铺设 1.6Km 聚乙烯燃气管道,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甲方提供路由开展管线设计工作。
(2)协助甲方与当地职能部门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
(3)按照甲方要求编制燃气管线工程预算和施工图。
(4)参与现场设计交底及验收工作。
(5)其他与该管线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事宜。
2.3项目编号:
2.4项目地点:周口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汇林大道与舟山路交叉口1号。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
2.7服务期限: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接到甲方委派设计任务,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1.2企业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行业、市
政行业的管道或天然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组织过至少一个管道设计工程合同(项目可与业绩重复,如合同中未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是该项目负责人完成)。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管道设计业绩合同(提供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关键信息页等)。
3.3信誉要求
3.3.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
3.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网站.jhtml)【信用信息】【供应商黑名单(集团)】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
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企业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 09:30附件下载
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BOG管线改线设计采购招标文件(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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