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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2025-2027年代理节点、网关、TCDS板卡、KAX1板卡、列车电气监控系统显示屏故障维修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5-07-07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沈阳车辆段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 2025-2027 年代理节点、网关、 TCDS 板卡、 KAX1 板卡、列车电气监控系统显示屏故障维修业务外包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ZTSYJCGS2025-0435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 2025-2027 年代理节点、网关、 TCDS 板卡、 KAX1 板卡、列车电气监控系统显示屏故障维修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1. 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 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3. 维保条款: A01 包 -A02 包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赔付标准依据:《车辆物资采购赔付条款》辆经字〔 2023 〕 10 号 ( 1 )实物索赔。赔偿单位向索赔单位赔偿同型号、等额数量的动、客车零部件。 ( 2 )经济索赔。因索赔的动、客车零部件数量少、旧型停产或无生产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型零部件的,经索赔单位同意,参照当前最新价格进行经济赔偿。 ( 3 )返厂修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动、客车零部件返回赔偿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赔偿单位应向索赔单位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并随实物一并交付。 ( 4 )合同约定的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 5 )责任行车事故赔付,按事故调查组认定损失执行。

4. 售后服务及要求: A01 包 -A02 包:接到段方通知后,厂方应保证在 24 小时内,指派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修时完成时,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确保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 5.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A01 包:

电气配件故障维修技术规格书

沈阳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轴报网关、烟火网关、防滑器网关、PLC网关、塞拉门网关以及代理节点的电路板维修、芯片故障维修、插接口的故障维修 。

2. 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铁路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TCDS)》(Q/CR 813—2021)

《铁道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技术条件(1号修改单)》(TB/T 3188—2007/XG1—2015)

《铁道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技术条件》(TB/T 3188—2007)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0174);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TG/CL209-2022)

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已下发及暂行的相关文件电报。

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标准为基本的技术要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规程、规则及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相对较高的标准执行。

沈阳车辆段各项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乙方需具轴报网关、烟火网关、防滑器网关、PLC网关、塞拉门网关以及代理节点的故障维修能力,具备维修后功能检测及试验能力。

乙方负责故障配件的运输、维修、配套试验。维修基本原则为全面恢复功能,更新故障配件,维修后通过各项检测试验,并保证运行品质良好,不因维修部件导致车辆或其他相关配件出现故障。

乙方对适用范围内配件不应因故障数量及维修困难程度另收取额外费用。乙方更换的各类配件应使用正规厂家出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认证。运输车辆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确因硬件问题不具备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时,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文字说明情况,由甲方确定是否报废或继续维修,若认定不予报废,乙方须继续进行维修,直至修复。

乙方负责对维修后的轴报网关、烟火网关、防滑器网关、PLC网关、塞拉门网关以及代理节点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连续通电测试,不得出现故障、卡滞、死机等问题,测试结果合格并打印试验报告。

在修竣轴报网关、烟火网关、防滑器网关、PLC网关、塞拉门网关以及代理节点的正面右下角粘贴维修标签,注明维修日期、工厂名称或代号标记。

甲方可适时派员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及疑问,必要时需给予甲方正式书面解答。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厂区管理相关规定,触犯或违反相关规定,按照甲方厂区规定扣除乙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

乙方参与适用范围内相关配件的全部检修流程工作中,出现问题或争议时,须完全根据甲方及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修及相关试验工作(不含往返运输),不得擅自增加修时。

协议履行期内,若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针对适用范围内相关配件的检修下发文电,甲方可按照要求修改本技术协议,乙方须配合执行;其它未尽技术事宜严格按照“2应执行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4.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各部配件应根据类型、规格应采取可靠包装,并符合GB/T 10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运输过程中及运抵后,应防止剧烈振动、重压、日晒、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不得出现擦伤、磕碰、划伤、挤压变形等现象。并符合GB/T 10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检修合格的配件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介质的库房。

乙方提供包装运输及储存方案需甲方确认,在包装、运输、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5. 质量验收要求

完工交货时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检相关检修记录、试验单、配件明细单等。检修记录能够详细清晰填记相关检修发现问题、处理方法及结论。试验单需具有甲方承认的试验项点,能够证明该该配件检修后功能良好。配件明细单需详细填记更换的配件名称及数量等。相关资料应与实物对应。

售后服务等有关内容

接到段方通知后,厂方应保证在24h内,指派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与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修时完成时,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确保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

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于乙方作业而产生的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乙方在接到甲方售后通知后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回应并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售后,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出现不良影响的,甲方可扣除乙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直至取消准入资格;

质保期内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因此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关于印发 <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门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辆安函〔2019〕34号)、铁总运〔2008〕168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车故障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08〕168号)等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将此技术规格书中项目委托第三方维修。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由保修维修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知识产权说明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相互交流中的任何技术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A02 包:

KAX1 主机与TCDS主机各板卡故障维修技术规格书

沈阳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KAX1主机与TCDS主机各板卡故障维修 。

2. 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铁路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TCDS)》(Q/CR 813—2021)

《铁道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技术条件(1号修改单)》(TB/T 3188—2007/XG1—2015)

《铁道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技术条件》(TB/T 3188—2007)

《既有25G型DC600V供电客车TCDS扩展制动监测功能改造方案》(运辆客车函〔2016〕69号)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0174);

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已下发及暂行的相关文件电报。

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标准为基本的技术要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规程、规则及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相对较高的标准执行。

沈阳车辆段各项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乙方需具KAX1主机与TCDS主机各板卡的维修能力,具备维修后功能检测及试验能力。

乙方负责故障板卡的运输、维修、配套试验。维修基本原则为全面恢复功能,更新故障配件,维修后通过各项检测试验,并保证运行品质良好,不因维修部件导致车辆或其他相关配件出现故障。

乙方对适用范围内配件不应因故障数量及维修困难程度另收取额外费用。乙方更换的各类配件应使用正规厂家出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认证。运输车辆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确因硬件问题不具备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时,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文字说明情况,由甲方确定是否报废或继续维修,若认定不予报废,乙方须继续进行维修,直至修复。

乙方负责对维修后的故障板卡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连续通电测试,不得出现死机、数据无法传输、监控数据无法采集等问题,测试结果合格并打印试验报告。

乙方须在修竣故障板卡上粘贴维修标签,注明维修日期、工厂名称或代号标记。

甲方可适时派员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及疑问,必要时需给予甲方正式书面解答。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厂区管理相关规定,触犯或违反相关规定,按照甲方厂区规定扣除乙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

乙方参与适用范围内相关配件的全部检修流程工作中,出现问题或争议时,须完全根据甲方及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修及相关试验工作(不含往返运输),不得擅自增加修时。

协议履行期内,若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针对适用范围内相关配件的检修下发文电,甲方可按照要求修改本技术协议,乙方须配合执行;其它未尽技术事宜严格按照“2应执行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4.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各部配件应根据类型、规格应采取可靠包装,并符合GB/T 10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运输过程中及运抵后,应防止剧烈振动、重压、日晒、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不得出现擦伤、磕碰、划伤、挤压变形等现象。并符合GB/T 10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检修合格的配件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介质的库房。

乙方提供包装运输及储存方案需甲方确认,在包装、运输、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5. 质量验收要求

完工交货时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检相关检修记录、试验单、配件明细单等。检修记录能够详细清晰填记相关检修发现问题、处理方法及结论。试验单需具有甲方承认的试验项点,能够证明该该配件检修后功能良好。配件明细单需详细填记更换的配件名称及数量等。相关资料应与实物对应。

售后服务等有关内容

接到段方通知后,厂方应保证在24h内,指派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与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修时完成时,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确保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

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于乙方作业而产生的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乙方在接到甲方售后通知后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回应并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售后,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出现不良影响的,甲方可扣除乙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直至取消准入资格;

质保期内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因此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关于印发 <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门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辆安函〔2019〕34号)、铁总运〔2008〕168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车故障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08〕168号)等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将此技术规格书中项目委托第三方维修。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由保修维修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知识产权说明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相互交流中的任何技术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A01包-A02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A01包-A02包:无

3.质量保证能力:A01包-A02包:无

4.业绩要求:A01包、A02包: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相关客车配件维修业绩,提供标的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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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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