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县城水源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西藏
昌都市江达县县城水源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3906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江达县县城水源地建设工程已由江发改【2025】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达县水利技术服务队,建设资金来自江达县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都市江达县县城水源地建设工程;
2.2建设规模:新建水库V等小(2)型工程水库一座。一是水库正常蓄水位3786.00米,死库容11.05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为3762.66m,水库设计洪水位3796.60米,校核洪水位为3796.91米,水库总库容44.94万立方米,工程规模为V等小(2)型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主要建筑物取水工程拦河坝、溢洪道、取水口、取水放空洞(管)、控制闸室及拦砂坝等为5级,边坡、次要建筑物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二是输水工程管道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输水工程设计线路全长0.995公里,设计流量为0.04立方米每秒,采用重力自流输水,双管布置。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江达县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建设地点:昌都市江达县;
2.7计划工期:21个月(6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08日17时30分至2025年07月15日17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陆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5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