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渝秀大道189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第二次)
重庆
秀山县渝秀大道189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渝秀大道189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20 25 ] 11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 乌杨街道郭园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秀山县乌杨街道渝秀大道 189 号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和改造工程。拆除工程:拆除饰面63241.14 m?。改造工程:喷涂绿色环保真石漆63241.14m?、墙面粉刷绿色环保涂料76718.58m?、增设空调冷凝水管、更换PVC落水管、空调移机、增设空调机位百叶、增设电动摩托车充电站、结构修补加固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86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4546555.72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 澄 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 以上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4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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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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