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武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招商投资促进办事处)武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大楼安全隐患整改加固专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WZ-25-11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5-03691
3、项目名称: 武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大楼安全隐患整改加固专项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77.29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77.29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内容为本维修加固项目旨在响应《武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大楼安全隐患整改综合维修项目》,依据《建筑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报告》对结构构件做局部加固工作,消除大楼整体结构安全隐患。供应商须负责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满足采购人交付使用需求。采购人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负全责。详细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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