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十冶雄安公司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区综合改造(一期)PPP项目学生会堂舞台系统专业分包工程
内蒙古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概述:
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区综合改造(一期)PPP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辽市保康路以西,创业大道以东,老哈河大 街以北,吐尔基山大街以南。占地面积781598㎡(合1172.39亩),总建筑面积297712㎡。 2、项目内容: 中国二十冶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区综合改造(一期) PPP项目学生会堂舞台系统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 。
3、 申请人要求:
1) 本次招标只接受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为 14.5 万元,缴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现金缴纳的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前(资格预审期间无需缴纳,投标时间截止前缴纳)缴纳至指定帐号,保证金将在分包合同签订后的 5日内退还给投标人(详细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由中国音响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专业舞台机械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专业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证书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二十冶集团分包商“黑名单”的,报价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供应商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
说明: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格要求项以扫描件形式 (.PDF)上传附件到资审申请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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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