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2025年空调电源网络整治优化(机房防雷检测)项目
辽宁
-沈阳市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2025年空调电源网络整治优化(机房防雷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I1100000755863803001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拟选择 1个供应商进行机房防雷检测服务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为:根据 省 管局检查要求,需要对固网机房进行专业的防 雷 地阻测试 , 本次检测针对地市综合通信大楼防雷检测 2处,城域网机房防雷检测 37 处 ,接入网、汇聚机房防雷检测 41 处 , 防 雷 检测共 80处机房 ,项目预算: 149985.00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
服务地点:沈阳电信。
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 1个,成交份额100%。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签约方式:一事一议。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3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下发的“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第三方检测机构”授权资质文件(提供相关批文或认可函件)。
(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注 :须提供相关批文或认可函件或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5名检测人员均须具备工信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通信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
注:(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截止时间止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不接受第三方代缴】(2)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3)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5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同类业绩一份(同类业绩指:防雷检测服务)。
注:( 1)上述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至少一张发票。
(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至少一份)须同时提供,还须提供该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发票(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4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 12 )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 13 )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对 供应商 及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
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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