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团山子灌区建设工程施工
辽宁
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团山子灌区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团山子灌区建设工程 已由 锦州市水利局 以 锦水利 【 2024 】 24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通过对灌区基础设施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恢复设计灌溉面积2055亩,工程建设后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675。
2.2建设地点: 太和区新民街道团山子村。
2.3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等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2.6计划工期: 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 5 年 08 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 6 年 02 月 20 日,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安排调整为准) 。
2.7投标保证 金 : 3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2)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3. 3 信誉要求: 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 “黑名单”,且在公开期限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次招标 采用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 处理。
3. 6 其他: /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交易主体注册 ”,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gov.cn/slt/zxpd/tzgg/20230110/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