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资格征求意见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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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资格征求意见(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或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8 17:00附件下载
沛县杨屯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资格征求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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