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二次)
云南
-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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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对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 年医疗责任险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年医疗责任险服务(二次)。
2.2 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 竞争性谈判范围:在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范围内提供死亡赔偿、医疗纠纷事故赔偿、法律费用赔偿、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发生保险事故后,依照相应流程进行赔偿理算、支付赔款;其余未尽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 服务周期:1 年(具体保险期限以正式保险单为准)。
2.5 服务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6 采购规模(最高限价):5.9 万元。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事业收支,已落实。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参与竞争性谈判的竞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分支机构参加谈判活动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部(总公司)授权,且每个总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活动,若同一总部(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有两家及以上,或分支机构与总部(总公司)同时参与谈判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人须提供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或者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者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竞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谈判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竞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其他要求: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保险许可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17:00附件下载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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