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惠园5号地块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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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惠园 5 号地块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颐惠园5 号地块房屋维修工程,维修费用约4598336.89 元。
2.2 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大波村颐惠园小区。
2.3 招标范围:颐惠园 5 号地块 938 套房屋室内及公共区域维修,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5 栋、16 栋、19 栋房屋室内墙、顶、地、门窗、栏杆及水电进行排查维修更换,屋面太阳能、防水及公共区域其他设施设备等维修更换,15 栋、16 栋、19 栋公共区域保洁(包含主楼及地下室)及室内精保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 第五章 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且投标人名称与证明材料一致。
3.2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17:00附件下载
颐惠园5号地块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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