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药科大学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财务信息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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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药科大学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财务信息化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药科大学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财务信息化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药科大学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财务信息化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
ZZ0250197-1
3、项目情况:
1.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药科大学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财务信息化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标包划分:共分为1 个标包。3.中标人数量:1 家。4.工期:项目全部内容实施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之日算起;相关建设内容在9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工作。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130 万元(含增值税)。
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
规定的除外):(1)被宣告破产的;(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未处于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
期内。8.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9.不接受联合体参加。10.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11.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12.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
含以下情况之一:(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
其控股的子公司。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采购人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
采购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广州分行、番禺支行)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1。
5、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7 月26 日至2025 年8 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发售时间:2025 年 7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出售:投标人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1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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