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选矸系统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朔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选矸系统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150-ZB-25071375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选矸系统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NB150-ZB-250713755),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智能选矸系统采购;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 朔州市朔城区下窑煤矿矿内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完成设备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智能选矸系统采购 ,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智能煤矸干选系统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他设备由中标人统一采购。
3.3.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皮带电机(或电滚筒)、振动筛电机、破碎机电机、液力隅合器、自动注油和减速机、电缆、磁力启动器的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2项 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2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 国内智能选矸系统 ( 开合引导板式分选装置技术 ) 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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